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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评定2025-2026学年森隆励志奖学金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6-10-21  浏览量:[]

    各校区、各学院:

    为鼓励在校大学生奋发学习、锐意进取,根据《山东科技大学森隆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现将评定2025-2026学年森隆励志奖学金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

    二、名额分配

    具体分配名额见《2025-2026学年森隆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表》(附件1)。

    三、奖励资助额度

    森隆励志奖学金额度为2000元/人·年。

    四、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二)其他条件

    1.为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学习刻苦,成绩突出,2025-2026学年学习成绩与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均位于专业前50%。

    五、评选及报送程序

    (一)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森隆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表格填写多页的要用A4纸双面打印;

    (二)各单位根据分配名额以及申请条件等,经班级民主评议后,确定获奖学生初评名单;

    (三)各单位审核后,按规定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各校区、学院将纸质版《审批表》(附件2)一份、《2025-2026学年森隆励志奖学金评选情况汇总表》(附件3)一份(纸质版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于10月27日前报合作发展处基金会办公室(行政楼308室),同时将《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ijinhui@sdust.edu.cn,联系人:余洋86058080;

    (五)合作发展处和学生工作处将组织有关人员对推荐名单进行评审,并对拟获奖名单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对经公示无异议的获奖学生颁发奖学金。

    六、有关要求

    (一)严格评审条件和程序,坚持实事求是,评选过程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本次评审要结合本学年学生获得的其他各类奖助学金情况综合考虑;

    (三)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额度标准发放,不得另行调整发放标准,不允许班级均分;

    (四)泰安校区、济南校区由学团工作部会同校友工作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山东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山东科技大学合作发展处

    山东科技大学学生工作处

    202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