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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评定2015年“山东三箭奖学金”的通知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5-11-02  浏览量:[]

    各学院:

    为鼓励我校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成才,根据《山东科技大学“山东三箭奖学金”评选办法》相关规定,现将评定2015年“山东三箭奖学金”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青岛校区本科生。

    二、名额分配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50人,其他学院共100人。具体分配名额见《2015年“山东三箭奖学金”名额分配表》(附表1)。各学院按分配名额确定候选人。

    三、奖励额度

    每年奖励优秀学生150人,奖金1000元/人,并颁发荣誉证书。

    四、申请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热爱祖国,关心时事,积极要求进步,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目的明确,认真完成各项学习任务,积极参加学习活动,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学习成绩及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均列班级前1/3;

    3、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集体观念,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评奖学年内未受到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4、积极参加文娱活动和体育锻炼,具备良好的身体、心理素质和生活卫生习惯,身心健康,体育课成绩合格;

    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五、评选程序

    1、学校向各学院下达推荐名额,学生个人对照奖学金标准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对照评奖条件,各学院在对推荐的名单及材料预审后,按照推荐名额向合作发展处推荐候选人,并提供候选人的基本情况;

    3、合作发展处和学生工作处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审,提出初步获奖名单,报“山东三箭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批准;

    4、合作发展处将获奖名单面向全校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标准发放奖学金。

    六、有关要求

    1、请各有关单位按照要求认真做好此次评定工作,确保评奖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2、被推荐人员要填写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打印版,一式二份,加盖行政印章),11月10日前将评选结果报合作发展处。

    3、评选过程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举报监督电话:86057660(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

    电子邮箱:xyb@stust.edu.cn

    附件:

    1、“山东三箭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山东三箭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山东三箭奖学金”评选情况汇总表

    [UploadFiles]274,18362,zip,关于评定2015年山东三箭奖学金的通知[/UploadFiles]

     


     

    合作发展处       学生工作处

    二○一五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