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22日,我基金会被认定为首批省管慈善组织。山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在山东民政大厦举行省管慈善组织法人登记证书首发仪式,合作发展处处长、基金会秘书长吴正龙参加了该仪式。山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副局长徐建国、邢洪锐、王士力为山东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等10家首批省管基金会颁发了表明慈善组织属性的法人登记证书。全省还有89家基金会参加了首发仪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于2016年9月正式施行,对慈善组织、慈善募捐、慈善服务、信息公开以及监督管理都作出了一系列明确具体的规定。民政部随后又发布了《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关于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规定》等,为慈善组织的登记认定和公开募捐资格证书申请工作提供了依据。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由民政部门换发登记证书,标明慈善组织属性。慈善组织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按照税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山东社会组织新闻链接及原文http://www.sdnpo.gov.cn/nd.jsp?id=373&_np=110_554
山东:10家基金会认定为首批省管慈善组织
2017年1月22日,山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在山东民政大厦举行省管慈善组织法人登记证书首发仪式,山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副局长徐建国、邢洪锐、王士力为山东省扶贫开发基金会等10家首批省管基金会颁发了表明慈善组织属性的法人登记证书,并为其中4家基金会发放了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全省89家基金会参加了首发仪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于2016年9月正式施行,对慈善组织、慈善募捐、慈善服务、信息公开,以及监督管理都作出了一系列明确具体的规定。民政部随后又发布了《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关于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规定》等,为慈善组织的登记认定和公开募捐资格证书申请工作提供了依据。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由民政部门换发登记证书,标明慈善组织属性。慈善组织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按照税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首批被认定为省管慈善组织的基金会有:山东省扶贫开发基金会、山东省教育基金会、山东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济南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山东大学教育基金会、山东省中国石油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山东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济南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山东省乐安慈孝公益基金会和山东省友芳公益基金会。其中山东省扶贫开发基金会、山东省教育基金会、山东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济南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等4家省管基金会获得了公开募捐的资格。